毛孩子
“千兒八百”的傾心著作,佚名佚名是小說中的主角,內(nèi)容概括:十年前,我和野狼英勇搏斗,從狼口中叼回媽媽的兒子,還瘸了一條腿。媽媽說:“我們福來是最最棒的小狗!”家里很窮,但都很愛我,一百塊的肉有八十塊都在我碗里,作為一條土狗我還有上桌吃飯的資格。可是有天,我突然能聽到耳邊有好多聲音在說話。福來還被蒙在鼓里,他媽媽和哥哥重生過一次,要不是知道以后能靠著這條狗走紅網(wǎng)絡(luò),估計(jì)早就剁了。本來家里就揭不開鍋,還要養(yǎng)個(gè)累贅,也是不容易。騙人!聽話又懂事的小狗,媽媽說她...